臺北市立萬芳高中 陳裕元
我在美國當交換學生的一年:去年大概3、4月的時候,我媽就給了我一份交換學生的資料,說要送我出國。我其實也沒什麼興趣,但還是在下面敷衍的簽了一下我的名,後面的資料阿什麼的,都給我媽去做,做得倒是挺漂亮的,把我從什麼都學的只是半調子的普通小孩,轉型為樣樣精通的才子!也因為這樣的大場面,我也很快的被寄宿家庭給撿走,在生米煮成熟飯的狀況下,就出國了!第一個月的語言文化營,唏哩糊塗的玩樂中,其實也沒有抓住什麼重點,大膽學、不怕髒,把該知道的禮貌,跟簡單的習俗學好,就殺去了第二個寄宿家庭。由於資料上把我說的好像是天才一樣,我在寄宿家庭那邊受到了上好的待遇,再加上我多動動腦筋耍點心機,在學校也奠定了良好的社會地位。美國人看似大膽,但其實也是非常纖細的,除了非常主動外,也非常熱情!當然一開始過去,他們的問題很多,從你的身家資料、到出身背景、到一些有的沒有的問題,我還是勇敢的把所有問題都回答完了,而大家看我把問題都回答完了,就認定了我是個會說話的人,只要會說話的人就會被歸類成了不起的好人,只要是好人,就可以受到好人的待遇,而我這人謙遜有禮,又假用功,再加上當地唯一獨特的亞洲人外表,就在學校過著天天跟人家打招呼打到手軟,記名子記到頭昏的日子。美國學校的生活多采多姿,唸書只算是生活中的百分之五,跟這些外國人交際應酬,才是讓自己昇華成人中之龍的關鍵。社團我參加了樂隊,俗話說學音樂的孩子不會變壞,而且樂隊的同學素質也很好,就算我不會,大家也會教我,而且我們東方人要跟人家衝橄欖球一定是三兩下就被別人殺到跳,其他的運動也很無聊,而選了社團活動,認識的人就不再只是走在走廊上打打招呼的點頭之交,就可以升級成傳說中的金蘭交,或著是刎頸交,平常一天到晚還可以混在一起出去玩阿,把把妹什麼的,要PARTY也會找你,可說是讓生活方便了許多。
而且美國人的戶外活動很多,有Bon-Fire, Four-Wheeler Drive…,而我最喜歡的,就是打獵!雖然我什麼都沒打到,但是每次一大早,可以不用洗澡就殺去外面射東西,散發出真正的男人味的活動!~喔!那真的是迷死人!不管是松鼠兔子、火雞鴿子、鵪鶉還是鹿,看到就打,不管是弓箭、散彈槍、還是獵槍,這種在台灣體會不到的滋味,真的是讓我覺得回味無窮!就在2006年底發生了一件還滿慘的事情,就是聖誕舞會!舞會前,我原本都已經有了完美的計畫,要去問一位心儀已久的高鼻子妹,但是最衰的事情就是我晚問了一節課,她已經很不巧的被另一個高鼻子小弟問走了!在對方連聲道歉下,我還是很有種的找了另一位女同學,這位女同學的優點就是擁有男人們夢寐以求的超優質舞會枕頭(還掛了保證決不會烙枕),但不料在我連禮服都買好的狀態下,她居然交了個男朋友,異想天開的問我要不要三個人一起去,但男子漢大丈夫的我,只聽說過有女子共侍一夫,沒聽過男人共侍一妻,所以我只好乾脆的退出這場枕頭戰,而接下來時間緊迫,只剩下一個禮拜,我只好開始去問我那些之前分配到候補的女生,結果大家都有派對計畫了!而我怎麼樣也不想放棄我的第一次聖誕舞會,所以在不得已的情況下被朋友介紹認識了一個之前完全不熟的女生,她也想去舞會,那時我覺得沒差,只要「長得好看」的就好,而最後???可想而知,我過了一個史上最不值得紀念的無聊舞會~~我在冬季參加了游泳隊,游泳隊的好處,就是可以天天跟穿著貼身泳衣的美女們一起游泳,但是好死不死我們游泳隊的女生卻是全校最可怕的食肉動物!不過好在每次的校外游泳比賽,還是讓我的眼睛吃盡了冰淇林,而且游泳隊的更衣室裡總是笑聲不斷,而我在一較長短之下,也沒有丟了我們國家的臉,身上攜著跟健民一樣的中華魂,讓他們老外開開眼界!
Boonville High Schoo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