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國
- 年齡在18歲以上,但未滿27歲的女性青年。
- 高中以上畢業,具汽車駕照及英文基本會話能力。
- 曾照顧過12歲以下孩童經驗達200小時以上者。
- 有教師、幼保、幼教、護士、英文老師證照,且有2年以上全職的安親工作經歷者,可申請較高零用金收入的安親天使。
- 喜愛孩童,負有責任感,可提供家庭安親服務達1年者。
德國
- 年齡在18歲以上,但未滿24歲的女性、男性青年。
- 高中以上畢業,具汽車駕照較佳,但非必要條件。
- 德文程度需提供達到A1考試鑑定通過之證明GoetGoethe-Zertifikat A1。
- 喜愛孩童,負有責任感,可提供家庭安親服務達1年者。
奧地利
- 年齡在19歲以上,但未滿26歲的女性青年。
- 高中以上畢業,具汽車駕照。
- 德文只要具初學基礎,程度達Level A1即可,若從未學過德文之申請者,只要在辦理簽證前,願意學德文,並可提出曾學過3個月以上之基礎德文證明者。
- 曾有照顧孩童經驗達50小時以上者。
- 喜愛孩童,負有責任感,可提供家庭安親服務達半年以上或1年者。
法國
- 年齡在18歲以上,但未滿29歲的女性青年,或年齡在18歲以上,但未滿25歲的男性青年。
- 高中以上畢業,具汽車駕照較佳,但非必要條件。
- 需在校學習法文達2年以上,或持續密集學習法文達半年以上,且經法文口試通過者。
- 曾照顧孩童經驗達200小時以上。
- 喜愛孩童,負有責任感,可提供家庭安親服務達半年以上,1年者尤佳。
比利時
- 年齡在18歲以上,但未滿27歲的女性、男性青年。
- 高中以上畢業,具汽車駕照較佳,但非必要條件。
- 略懂法文或荷文受歡迎,但英文具中級以上程度較易獲得家庭接待。
- 喜愛孩童,負有責任感,可提供家庭安親服務達1年者。
丹麥
- 年齡在20歲以上,但未滿26歲的女性青年。
- 高中以上畢業,具汽車駕照較佳,但非必要條件。
- 跟孩童溝通需用英文,故英文應達中級程度左右。
- 曾有照顧過12歲以下孩童經驗達50小時以上,若能達200小時以上更好。
- 喜愛孩童,負有責任感,可提供家庭安親服務達1年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