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市再興高中 陳裕中
俗話說「讀萬卷書,不如行百里路」在美國住個十一個月,真的勝過蹲在教室裡面發呆流口水很多很多。兩年前,當我哥以交換學生的身分學成歸來,開始很跩的訴說美國種種的同時,我看到我媽的眼神就看出了一些端睨「明年就輪到我了…..」果不其然,隔年的同時,我的人就已經在美國了。

因為我home媽的個性不錯加上他的家族人口眾多,整天都是party party的在過,一下子某某人生日,一下子誰誰誰想要聚一聚,樂樂鬧鬧的過著日子。在家的大部分時間,我盡情的表現出刻苦耐勞的華人文化,在家裡盡量的做家事,甚至偶爾煮煮中華料理他們嚐嚐鮮,home爸的手動了手術,又不想讓一個女性辛苦,所以基本上重物的搬運就落在我這個食客身上,這樣使的我們之間的互動更加融洽。

每個禮拜六都會去教堂,我home爸home媽平常很好講話,但就這件事他們很堅持,老實說,去那邊很不錯,我有好多個朋友都是從教堂認識的,但不管我精神原本有多飽滿,在那邊聽牧師講道一定會打瞌睡,所以我改在那邊照顧小孩,但是,在那裡的幾個小時中,我見到了地獄,我真的要對哪些從事育教行業的人深深一鞠躬,美國的小孩子難照顧可是出名的,就這樣,每個禮拜我都要跳進地獄再爬出來一次,但在最後,教堂的所有人給了我一個驚喜的離別派對,當每個受我照顧的小孩子給我卡片和禮物時我超高興的,地獄裡的小惡魔都有一副天使的心腸,我真後悔之前很沒風度的對他們發飆。

